💡【買主直達】方案 💡

公告
【買主直達案】新制施行暨申請方式說明
為協助廠商因應整體國際情勢之多元變化,115-116年「開拓海外多元市場-協助廠商洽邀買主來臺洽談及採購案」(簡稱「買主直達案」)自115年8月14日起施行新制,並公告新制之【買主直達案申請參考指引】及相關事項說明如下,如有任何疑問,歡迎洽詢客服專線:(02)2725-5200 分機1880/ 1881/ 1884/ 1896。
1. 自115年8月14日起,新申請案一律適用新制【買主直達案申請參考指引】;於修正施行前已提出之申請案件,不論是否核定,仍適用申請時舊制之規定;於修正施行後提出之申請案件,適用修正後之規定。
2. 新制放寬申請資格:
l 我商毋須提供受關稅影響說明及佐證。
l 降低買主營業額門檻,買主營業額達10萬美元以上即可申請。詳情請參考本案【新制】申請參考指引。
l 歡迎曾申請之業者,踴躍運用新制再次提出申請。

3. 申請方式:即日起,請以電子郵件申請。
l 申請步驟:請下載首頁右側【新制】申請參考指引(包括申請表格及切結書),填妥並備齊相關文件後,電郵至:buyerdirect@taitra.org.tw。
l 郵件主旨格式:【買主直達案申請】(申請之公司名)-(電郵日期YYYY/MM/DD)。
l 收件確認:寄出電郵後,請來電向本案客服確認。
l 預計今年9月中開放線上系統申請(https://buyerdirect.taitra.org.tw/)。
主辦單位:經濟部國際貿易署
執行單位: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